让签证起死回生——慎重选择留学中介
学生张某,出生于北京,在北京这个遍布留学中介的城市,他选择了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北京数码大厦分部IDP项目办公室为其办理留学签证。学生的父母是普通工薪阶层,家庭没有够半年历史的定期存款,因此申请了全额留学贷款。学生就读Master课程,7月中旬开学,是众多申请中再平常不过的一个案子。
学生的材料很快准备齐全了,我们为他递交了申请,以下是申请签证的过程:
3月5日递交普通学生签证申请。
3月10日AOSPC给出开档信。
3月12日学生在北京体检。
4月13日学生获得了PVA通过,要求学生补交COE和实际放贷的相关材料。
4月18日向移民局递交了COE 和贷款完整材料(包括贷款证明书,贷款存款证明书,贷出款项存单,质押款存单及中英文贷款合同的扫描件)。
4月18日收到移民局的自动回复,表明补交材料确认收到。
5月16日收到签证官的拒签信(申请过程中没有接到电话调查)。
5月16日下午2点,学生签证更新为批准。
经验告诉我们,这个学生的案子是不该被拒签的,拒签信里签证官给出的拒绝理由很模糊:该学生申请没有提交所要的全部材料,并且在PVA通过后规定的28天期限到期后没有任何的延长申请。我们立即反查了当天补交的材料,是和PVA信中要求的完全一致,同时海外学生评审中心给予的自动回复的确认邮件也保存在邮箱,当即我们给签证官写信申诉并提交相关的邮件证据,要求其重审。还好平常不怎没爱回信的签证官迅速的回了信,说会再确认一下学生补交材料的原始邮件。大约半小时后收到签证官的邮件回复,签证官在邮件里表示了歉意并更正了审理结果,说自己没看完整我们补充材料的全部附件,误以为学生没有按期补齐贷款材料,因此才给出拒签的决定。
在以往的惯例里,只要签证官以一个模糊理由拒绝的案子,翻案的几率微乎其微。大多,他们都会以官腔的措辞婉拒重审的要求:一切不完整的材料或是有误导性信息的材料都会导致拒签,欢迎学生再次提交签证申请。这一句话可以破碎一个家庭美好的梦。可是签证官们是不是就一定不会出错了呢?我想是人就会有犯错的时候,忙碌的签证官们也不是神,只要我们自信自己亲手送出去的每一个签证申请没有问题,那么当出现不合理的结果的时候,我们都敢申辩而且会去申辩。这一次翻案的成功,又让我们积累了一次非常宝贵的经验,为学生的申请材料保留一切证据绝不是徒劳无功的,关键的时候,它们会成为一把利刃呢。
我相信并不是每一个留学中介都有这样认真负责的态度,真的能够替学生考虑,从学生的角度着想。从这个同学的经历来看,选择一个象北京东方IDP项目办公室项目办这样既负责任又专业的咨询机构来办理签证一定是最优的选择,能放心地让孩子赢在留学的起跑线上。